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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化市职业技术教育联合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2017-11-12 16:54:26 来源: 作者:【 】 浏览:2605次 评论: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实习是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实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的重要途径。为规范和推进我校开展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实习学生、学校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等五部门制定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学生实习,主要是指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由学校安排或者经学校批准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实习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

第三条  组织学生实习,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是教育教学的核心部分,应当科学组织、依法实施,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应当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将职业精神养成教育贯穿学生实习全过程,促进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高度融合,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创业能力。

第四条  实习应当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按照学以致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实施。

                    第二章  实习准备         

第五条  制定相应的实习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制度,成立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各小组的职责,全面做好学生实习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第六条  学生在校学习满两年后开始安排顶岗实习半年,后安排就业实习半年。在同一个企业实习学生达到30人以上的,安排一名教师驻厂指导6个月,不足30人和自己选择的实习单位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可以自行选择实习单位),按班级或专业安排专职实习指导教师,采取电话、微信、定期巡查等形式进行管理,督导检查学生完成实习任务及收取各种材料。

第七条  学校就业办负责对拟进行实习安排的企业进行考察,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并把考察评估情况形成书面报告,考察内容应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方面。

第八条  实习期间(第三年)学校安排班主任和实习指导教师进行全程管理,每两周(包括寒暑假)例会一次,向学校汇报每个学生实习情况,及时总结。班主任提前1周以上告知学生及学生家长,并建立班级联系通讯录(含家长通讯录)或者QQ群、微信群。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对本班学生进行实习登记,上报专业部和政教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学生由就业处复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体检不合格者,待合格后再安排实习。面试不合格且自己找不到实习单位的,安排在学校上课,既不参加实习也不到学校上课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九条  对学生实习资格进行审查。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不安排实习:

1、经常迟到、早退、旷课,一学期达45节以上者。

2、受到警告以上处分未撤消者。

3、实习前考试、考查不及格,经补考仍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学生举止打扮不符合身份者,如染发、纹身,男生留长发、戴耳环等。

6、实习前不参加培训及培训考试不合格者。

7、未满16周岁的学生。

(二)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优先安排实习:

1、曾担任班干部、团干部、学生会、各社团、协会干部者,或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证书者。

2、综合测评前十名者。

3、其他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第十条  学校、实习单位、实习学生三方签订《实习协议书》,协议就实习期限、条件、待遇及各方的权利与义务、争议的解决等事项作出约定。

第十一条  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学生,提前向班主任说明,按“学生自主实习程序”办好各种手续。

第三章  实习过程的管理

第十二条  学生根据学校公布的实习信息,由就业处组织面试。双向选择后,一经录用,不得更改。实习期间没有极特殊情况(如有必须经学校及企业核准),原则不允许中途停止实习。如果中途停止实,需先征得实习指导教师的意见,由实习指导教师协调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允许后方可按程序向实习单位提出辞职申请,办理各种手续。同时,填写《遵化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二次顶岗实习申请表》,由学校就业办备案,进行再次实习安排,安排之前必须在学校上课。若未批准擅自离开实习单位的,视其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直至开除。实习期累计没完成规定的实习时间,学校有权延长其实习期并延发毕业证书。

第十三条  学生在外实习期间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不得擅自进入网吧和其它娱乐场所;严禁酗酒和吸烟;严禁私自游泳、登山等危险性运动,一旦发生将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开除学籍。

第十四条  参加实习的学生既是学校的学生,又是企业的实习生,必须遵守学校和公司规章制度,全面履行实习生的学习和实习劳动的义务。做到按时作息,不迟到,不早退,不误工,服从企业的工作安排,尊重企业的各级领导、实习指导教师和其他员工。不做损人利己、有损企业形象和学校声誉的事情。若因不遵守制度等个人原因被用人单位辞退或开除,学校给予记过以上处分,严重者开除学籍。

第十五条  在实习期间学生如与实习单位及单位其他员工出现矛盾或纠纷,首先向指导教师如实反映,征得教师的意见,并由教师按程序与企业进行协商公正解决,期间不许学生无理取闹,影响企业生产,一旦发生将严肃处理,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开除学籍处分,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个人负责。

第十六条  从完成实习任务的学生中,选出10%表现优秀的学生,学校颁发优秀荣誉证书,表现突出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十七条  实习指导教师具体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管理工作。全面掌握学生基本情况,填写学生基本情况表和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日志;做好学生的出勤统计工作;组织学生体检、培训、上岗;负责了解学生实习期间的思想动态,定期采取多种形式与学生联系,并作好记录;组建临时团支部、班组,做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向学校、家长通报学生的实习状态;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确保实习学生人身安全、身心健康和思想稳定;与企业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及时处理实习中的各种问题;指导学生写好实习日(周)记等。

第十八条  落实学校和企业联合制订的实习计划。定期向学校汇报工作,第一个月一周汇报一次,以后两周汇报一次,紧急情况及时汇报及时解决。如遇突发事件如发生火灾事故、打架事件、伤害事件等,最先到达现场的最高职位人员或管理教师应立即进行现场组织,根据现实条件和能力采取自救或寻求他人帮助,做好突发事件的疏散工作,同时以最快方式送至附近医院救助;迅速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并做好相应记录,做好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保存工作;应在事件发生后,最短时间内与企业、学校、保险公司及家长取得联系。

第十九条  指导教师不允许私自离岗,确有特别情况须向企业和学校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第四章  实习考核

第二十条  学生实习成绩的考核。

所有学生实习期间每天(周)都要书写日(周)记,内容包括工作情况、生活情况、思想情况及体会等,实习结束后上交实习期间所有日(周)记及实习报告、实习总结,作为实习考核内容进行赋分,计入考核成绩中。就业处根据以上成绩和实习指导教师、班主任及企业对学生的实习考核评定给出综合成绩。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实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第二十一条  实习指导教师的考核。

由学校教务处会同就业办、政教处对实习指导教师进行考核。主要参照指导教师的出勤、工作日志的填写情况、紧急事情的处理情况及企业对实习指导教师的评价等方面进行考核。

第五章  实习资料归档

第二十二条  实习结束后要求立卷归档的资料:

(1)实习协议  (2)学生实习的日(周)记  (3)学生的实习报告  (4)学生的实习总结  (5)学生的实习工资表  (6)学生的实习考核成绩  (7)实习指导教师的工作日志

第六章  安全管理

为了确保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让学生通过实习既能提高知识、技能、处事等各方面的能力,又能使学生切实体会到安全意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基于此,学校在安全教育与提高意识上做好学生工作,并协同家长做好以下方面的安全教育工作:

(一)人身安全

1、实习之前必须接受岗位实习安全教育,在实习工作中要遵守企业安全生产制度,作业时应当按要求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按操作规程规范操作,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如高空、高速及其它具有危险性作业须经校企双方同意、实习指导教师批准。

2、尽量减少外出,特殊情况需外出必须征得企业及指导教师的批准。外出时至少三人结伴而行,便于相互照应。

3、禁止在厂外逗留及到人烟稀少、偏僻的地方行走。一定按要求的时间出、回厂部。

4、不要和陌生人讲话,不要轻信他人,外出时,碰见主动让你博得同情的人要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遇到有人向你兜售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物品时,请不要搭理,更不要贪图小便宜,谨防上当受骗。

5、严禁私自到存在安全隐患地游玩,如河边、海边、高压线旁边等。

6、遇到突发事件,要以生命为重,设法机智报警。当遇到危险时,切记以自身安全为要。

7、下雨天、下雪天尽量少出门,以免路滑出现事故。打雷时不要接听、拨打手机,不去树下躲雨。

8、严禁酗酒、拉帮结派、打架斗殴;安全用电,严防火灾。

9、严禁参与任何形式赌博,不得进出不健康的娱乐场所,不得参加不健康的活动。(老虎机、桌球、麻将、扑克、网吧)

10、与企业的同事工友关系要正常,不要在同事背后说是非,更不准打架滋事、与异性同事有不正常的关系,以免给自己带来麻烦。如果出现以上问题,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开除。

11、在实习期间,参加企业举办的聚餐或同事聚餐,要注意礼仪礼节,尽量不饮酒。

12、不要将个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家庭电话、亲人电话)轻易告诉别人。

13、不要透露有关带队教师及同学的情况,包括电话及其他情况。

14、定期与父母亲人联系,以免家人担心。

(二)财产安全

1、锁好自己的柜子和抽屉,不要把方便留给他人。

2、外出时关好门窗,以防被窃。

3、不要留太多的现金和值钱物品在宿舍和办公室,身上也不要带过多的现金,最好存入银行。

4、不要将贵重的物品随意放置,以免丢失。

5、妥善保管银行卡及密码。将个人银行卡、存折等与密码分开存放,密码的设置注意不要轻易被人看(猜)到。坚持在任何情况下不要向外人透露密码,包括自己的亲朋好友。发现泄密的危险时,及时更换密码。新办理的银行卡要立即更改初始密码。不定期更换密码。

6、如发现银行卡丢失或被盗,应及时向发卡银行进行挂失,对银行卡、存折共同使用同一账户的,应分别对银行卡、存折挂失。

7、办理银行业务需要输入密码时,可用手掌、身体适当遮挡。

8、在ATM机取款时,不要轻信“好心人”。

9、不要随意拨打取款机旁粘贴的电话号码。

10、妥善保管好交易单据,不要随意丢弃。

11、注意保管好银行卡。银行卡最好放在硬皮钱夹里,不能太贴近磁性;要防止尖锐物品磨损、刮伤磁条或扭曲折坏;不要与手机、钥匙等放在一起;不要紧贴一起存放,也不要背对背放置,避免磁条相互摩擦。

12、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取款时,因密码输错次数超过银行规定次数(一般为3次)也会造成吞卡或帐户自动锁定,所以请妥善保管好密码,最好牢记心中。

13、如果在ATM机上操作完毕后忘记取卡,30秒钟后ATM机将自动吞卡,所以您在办理完交易后应及时取卡。

14、在办理汇款时,一定把帐号及对应姓名记正确,以免汇款失败或汇错帐户。

(三)交通安全

1、在马路上行走时,时刻注意路况和行人及车辆,遵守交通规则。

2、不坐无安全保障的车辆,不得乘坐无牌、无照、无证的“黑车”,不得乘坐车况不好的车辆,不得乘坐农用车、二轮、三轮摩托车。

3、乘车买票时,一定要到车站购票上车,不买票贩子车票,乘坐有合法营运手续的车辆。

4、上下车时要有序排队,要先下后上,不要拥挤,以免踩伤或为小偷作案提供条件,搭乘公共汽车时,尽量坐(站)在车厢前面,最好不要站在上下门处。车未停稳,不准上下车。

5、乘车时千万不能携带鞭炮、汽油一类的易燃、易爆物品上车。

6、乘坐公共汽车(地铁), 必须在站台或人行道上排队等车。

7、乘坐车辆若无座位时,要抓牢扶手或吊环。

8、乘车时, 手、头及身体的任何部分不准伸出车外。不能向车外乱扔杂物。

9、乘长途汽车,有安全带的座位一定要系好安全带,车辆在行进时,若急刹车,巨大的惯性可能给你造成伤害。

10、乘车时不要看书看报。因为车厢内晃动不稳, 书报与眼睛的距离不定, 注视的目标来回摆动, 为了看清楚, 眼睛就需要不停地进行调节, 容易使眼睛疲劳而形成近视。

11、乘车时不要打盹、睡觉, 以免摔伤、碰伤、或坐过站、或被小偷偷窃。

12、下车时,一定要仔细清点好行李物品,不要遗失或拿错行李。

13、下车后,要先走到便道上去。如果需要横穿马路,就必须从人行横道通过,绝不能一下汽车就急忙奔向马路中间,更不能不等汽车开走,就从车前、车后往马路中间跑,这样看不见路上来往的车辆,很容易出事。

14、不准在马路上闲逛、追逐打闹,横过斑马线时,要注意红绿灯,切记不要分神,要一看二停三通过。

15、外出启程前要与亲人联系,告知乘车的路线和目的地及其他情况,到达目的后要报平安。

(四)职业卫生与工伤

1、职业卫生又称劳动卫生、工业卫生,是指为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和职业性多发病等职业性危害,在技术上、设备上、医疗卫生上所采取的一整套措施。

2、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关系而发生的与工作有关的伤亡事故。

3、当发生工伤时,找医务人员进行临时处理,联系带队教师。在医院就诊要保留相关票据,并复印一份留底。

4、不吃生、冷食物:不喝自来水和未经消毒的生水。

5、不吃已过保质期和已变质的食物。

6、不到路边店或没有卫生许可证的餐馆就餐。

7、身体有异样的同学,需要自觉注意个人卫生,在就餐、洗漱用品等环节更需要谨慎。

(五)宿舍安全

1、严格遵守企业的作息时间,避免深夜外出,有特殊情况需要经校方老师及实习企业人员同意。

2、严禁在宿舍内抽烟和点蜡烛,以防发生火灾。

3、不能携带非企业实习的人员到企业区域和宿舍区域,男女不能互串宿舍。

4、严禁男女混住,一经发现,做开除学籍处理。

5、严禁在宿舍内赌博、打麻将、酗酒、吸烟、大声喧哗等;严禁携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及管制刀具等国家违禁物品进入宿舍;宿舍区内禁止传播、观看淫秽、反动及其它不健康光碟或其它宣传物品。

6、不得自行在外联系住宿。严禁留宿外来人员,违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违纪处分。

7、妥善管理好自己的学习生活用品、贵重物品、现金,不准将房门钥匙私借他人,不准私换门锁。

(六)学生实习安全应急预案

为有效防范学生校外实习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减少事故发生及财产损失,杜绝伤亡,按照上级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遵化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生校外实习安全应急预案》。

1、实习前的安全教育

(1)学生参加顶岗实习活动时,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2)学校、各专业部、班主任召开主题动员会议,引起学生高度重视,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

(3)各实习指导教师,对即将参加校外实习的学生下发《学生实习安全管理规定》和《实习安全应急预案》,并认真组织学生学习,让学生掌握实习期间相关规定和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安全知识。

2、实习中的安全事项响应程序

(1)应急识别

当下列情况发生时,应判定为安全事故、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包括:违法犯罪行为、工伤、火灾、人员走失(失踪)、爆炸、食物中毒、溺水事故、交通事故、突发急病、自然灾害等。

(2)事故、事件处置程序

第一,在现场的学生或发现者应立即向实习单位负责人和指导老师报告,同时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拨打 120 、 110 、 119 、 112 、 122 等电话或送医院处理。

第二,实习指导教师要在第一时间了解事故具体情况,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维持秩序,及时向学校报告。同时办理报险事宜。

第三,学校领导及相关人员,进一步详细了解事故发生情况,做好相关人员思想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第四,学校领导根据事故、事件发生情况,研究处置办法,协助相关单位和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第五,如遇重大事件,应及时上报学校负责人,按学校应急救援方案处理。

3、防范监控

为预防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实习领导小组必须加强学生校外实习的组织和管理,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同时在实习协议签订方面,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办事,确保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得到有效监控和及时处理,从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证件携带

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学历证、学生证、实习企业工卡

学校和实习单位均会对实习学生的进行实习劳动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其自我防护能力;学校或单位会按要求为每一个参加顶岗实习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保险,具体事宜由学校和实习单位协商办理。

急救电话:

火警  119

匪警 110

医疗急救  120

交通事故报警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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