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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考勤管理的具体规定
2017-11-16 19:13:29 来源: 作者:【 】 浏览:1601次 评论:0

遵化职教中心

关于加强考勤管理的具体规定

 

为进一步细化考勤管理,根据《遵化职教中心教职工考勤办法(试行)》,特制定如下具体规定:

一、出勤情况结果核定及公示

1、出勤结果核定由办公室、教务处负总责,各专业、处室对本专业、本处室负责。

2、每周五下午5:00前,办公室将考勤机原始记录发送到各专业、各处室邮箱;各专业、处室根据当周实际情况,逐项核对,对旷工、迟到、早退、中途请假外出等特殊情况进行说明并汇总,将汇总结果填报出勤特殊情况统计表,于下周的周二上午9:00前上报。

3、各专业统计表报教务处,各处室统计表报办公室。最后由办公室负责公示。公示内容含旷工、病事假、中途离岗(含请假)、迟到、早退情况。

4、不按时上报统计表的专业、处室,由教务处、办公室分别报主管校长,并由办公室在周通报中予以通报。

二、结构工资核定

1、各专业、处室根据考勤记录及情况说明,按学校规定的标准对结构工资中的出勤补贴进行核扣。依据《遵化职教中心教职工考勤办法(试行)》,扣减标准为:每缺勤半天扣5元,缺勤一天扣10元,扣完为止。

2、各专业、处室填报统一表格(《遵化职教中心教职工结构工资统计表》),经主管校长审核签字后上报。各专业报教务处,各处室报办公室。

3、经审查,与出勤情况不符的结构工资,不予发放。

三、请假

按照《遵化职教中心教职工考勤办法(试行)》要求,教职工在履行请假手续时,将假条交到本专业、处室,各专业、处室每月分别报教务处、办公室。保存期限一年。

四、加班

1、常规加班

政教处(保卫处)、宿管处、教务处、餐饮中心(一般情况每天1人)周末加班为常规加班。由各部门自行统计,每月上报到办公室。

2、临时加班

临时加班由所在专业、处室向主管校长提交《遵化职教中心教职工加班审批表》,主管校长审批签字作为办公室及教务处核定加班津贴的有效依据。说明:

1)申请表按周提交,处室交办公室,专业交教务处。

2)升学班补课、小组训练分别向教务处申请,主管校长审批后按计划实施,各专业按照《结构工资发放办法》在每月结构工资中造补助,教务处、实训处及时检查核定。

3)各专业、处室事务性加班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提供名单和加班时间,报办公室,由办公室审核汇总按月核算补助。

3、加班费标准为半天10元,一天20元。

 

O一六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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