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管理,严肃教育教学纪律,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县教育局有关考勤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考勤制度。
1.学校实行考勤签到制,教师要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签到,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
2.教职工确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并填写请假条,严格按照病假时间长短分级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离岗。
病假一天以内,由主管主任审批;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主管校长审批;三天(含三天)以上七天以内,由校长审批;超过七天的,须持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到县教育局履行审批手续。病假到期未能痊愈的,要及时履行补假手续病愈后,本人要及时履行销假手续,回岗工作。
3、教职工如遇特殊情况须请事假的,本人要提前填写请假条,严格
按照请假时间长短分级履行审批手续。经批准并将工作合理安排后,方能休假。需续假的,要提前写出书面申请,并按审批权限履行续假手续。事假一天以内,由主管主任审批;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主管校长审批;三天(含三天)以上七天以内,由校长审批;超过七天的,到县教育局履行审批手续。
4.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1)婚假:教职工符合国家法定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可享受婚假三天,若到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奖励婚假15天,共计18天(含节假日);再婚的享受法定婚假3天。
2)产假:女教职工符合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产假一般为9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丧假: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职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单位领导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丧假。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5.教师请假后主管领导要根据请假条进行调课,同时告知所任课班级的班主任或学生,以免出现空岗现象。
6.教师考勤结果的使用按学校《量化考核指导方案》和《考勤管理的具体规定》,每周汇总,一月一结,学期末公示,并纳入教师量化考核,与结构工资、绩效工资挂钩。
遵化职教中心
201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