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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化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实验室、实训基地管理制度
2024-01-13 13:03:16 来源: 作者:【 】 浏览:232次 评论:0

 

 

 

遵化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实验室、实训基地管理制度

 

 

 


遵化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校内实训基地管理规定

校内实训基地是学生学习知识、锻炼技能的重要场所,不仅能提高学生技能、动手能力,而且对学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充分发挥实训室的资源优势,促进实践教学改革, 规范有序地做好实训室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实训基地管理工作,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由专业部协调组织,充分发挥实训基地的教学功能。

第二条:各实训室设管理员,管理员为实训室资产管理者,负责实训室的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负责安全监督、安全教育以及采取各种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

第三条:各实训室的管理员和上课的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和实训内容做好准备工作,在实训过程中,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素质与技能、创造性思维方法、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艰苦奋斗创业精神的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条:学生应按规定向实训室预约登记。进入实训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实训内容有关的课程资料,准备好实施方案,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第五条:实训室要做好安全和使用情况记录工作。实训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发生设备损坏,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实训室管理员不得将房间钥匙转借他人或复制,实训室在开启状态必须有人在场。

第七条:有违反安全制度,不遵守操作规程,工作不负责任,以致造成事故、破坏、丢失设备的直接责任者,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八条:各实训室可根据本规定,制定本部门的实训室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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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实习基地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校外实习基地是指学校与企事业单位共同建立的学生实习、教师挂职锻炼及从事科研活动的场所,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重要平台,是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条件之一。

学校校外实训基地的教学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努力培养学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基本技能和职业素质,对于学生职业素质养成、专业技能的培养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要按照统筹规划、互惠互利、合理设置、全面开放和资源共享的原则,尽可能争取和专业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合作,使学生在实际的职业环境中顶岗实习,努力提高办学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为发展我校教育事业,促进我校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与发展,全面规范校外实训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基本功能与主要任务

第二条 校外实习基地的基本功能

承担学校相应专业的校外实践教学任务,积极创造条件,促进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等,努力把校外实习基地建设成为学生专业能力训练和职业素质养成的实践基地,为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第三条 校外实习基地的主要任务

(一)为学生提供包括基本技能和综合能力的实践环境,使学生在企业真实生产环境下进行岗位实践,提高学生的岗位技能和解决生产实践中实际问题的技术及管理能力,积累实际工作经验,培养团队协作精神、沟通交流和组织管理能力。

(二)通过企业管理制度及员工日常行为规范和校企合作共同制定的校外实习基地管理制度对学生进行职业素质教育和养成,增强遵纪守法的意识,培养爱岗敬业的精神。

(三)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结合职业岗位的实际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习计划。

(四)为学校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提供支撑平台,承担校企人才交流和双师素质师资的培养与培训。

(五)为企业提供人力资源和人才储备,为企业员工提供在职培训与继续教育服务。

(六)为校外实习基地共建单位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支持、合作课题、信息交流等服务。

第三章 校外实习基地建立

第四条 建立校外实习基地的原则

(一)校外实习基地由学校与有关企事业单位协商共同建立,基地建设双方本着自愿互利、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义务分担的原则进行。

(二)学校应根据不同专业特点,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能满足实习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建立校外实习基地。

(三)考虑经费承受能力及学生实习实训质量。尽可能选择专业对口、技术力量雄厚、管理水平高的企事业单位作为学校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四)学校优先支持可以满足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生实习需要的综合型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

第五条 建立校外实习基地的基本条件

(一)校外实习基地必须是正式的法人单位,组织机构健全,管理规范,发展前景较好;具有同类型企业的代表性或行业领域的先进性,能满足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完成实习教学任务的需要。

(二) 所经营的业务和承担的职能与相应专业对口;

(三) 能够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条件和相应的业务指导。

(四) 校外实习基地能提供实习学生学习、生活、劳动保护等基本条件。

第六条 建立校外实习基地的程序

(一)实习基地考察。由学校招生就业处协同专业部选定拟合作单位,到拟合作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并进行初步协商,达成合作意向。须做好以下工作:

1) 拍摄合作单位的相关照片,包括合作单位面貌、工作场所、学生工作场面等照片;

2) 以书面形式介绍单位的基本情况,并填写实习就业单位审批表;

3) 确定单位实习指导教师;

4)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领导机构及组成人员名单、工作职责;

5)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规划。

(二)学校审批。将拟合作单位相关审批材料报分管副校长审核,主要对设立基地的必要性、可行性及是否符合建立校外实习基地的基本条件提出意见。审核通过后报校长审批。

(三)签订协议。合作意向经校长审批同意后,招生就业处负责起草《校外实习基地协议》,学校批准后,由招生就业处与校外实习基地单位签订协议书。校外实习基地协议合作年限应根据双方需要协商确定,一般为3年。协议一式2 份,由企业和学校各执1份。

(四)合作协议签订后,由招生就业处保存,专业部复印一份存档。

(五) 基地挂牌。学校与校外实习基地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后,视具体情况,可先运作1年后再挂牌,也可直接挂牌。

第四章 校外实习基地管理

第七条 校外实习基地管理

(一) 申报实习实训计划。各专业部在实习开始前制定各专业实习计划及人才培养方案,并向实习单位进行沟通协商,确定后将实习计划及人才培养方案上报招生就业处,由招生就业处上报教育局备案。

(二) 巡视指导与管理。学生开始参加实习实训后,专业部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集中实习实训的,专业部要派固定的带队教师参与管理;分散实习实训的,要由实习班主任定期巡回指导。

(三) 实习实训结束后,专业部要听取实习实训单位指导教师的意见,对校外实习基地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总结,认真做好学生的实习实训成绩考评和实习实训的总结。

(四)定期对实训基地进行评估考核。按照实习环境、管理体制、培养目标、实习基地的效益等方面开展评估工作。

Tags: 责任编辑:费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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