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市职教中心
关于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落实遵教字〔2021〕13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职称申报推荐工作,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择优的原则,增强职称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根据《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讲师(讲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一、推荐申报对象与范围
1、截止2021年12月31日在职在岗(含人事代理教师),符合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以编制及工资所在单位为准申报。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能申报。
2、截止申报时在教学岗位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达到省评审条件规定的标准,并与其之前任现职后的在教学岗位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年限之和达到省评审条件规定年限,并且要符合职务任职资格所要求的学历、任职年限、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著作,任现职以来近5年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条件的教师,可以申报。
二、指标数额
1、在编教师:待市局下达我校高级讲师(讲师)正常申报指标后通报。
2、人事代理教师:高级讲师(职教中心、高级中学、新店子中学、堡子店中学、闫屯中学)共申报指标1个,讲师正常申报指标1个。
3、经市教育局审核,业绩突出不占岗位数额直接申报指标共4个。其中高职2个,中职2个。
三、申报评选程序
1、成立组织。为切实加强职称评审工作,学校成立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工作小组。党支部书记、校长张建国任组长,党支部各位委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制定学校评审方案,组织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审工作小组,职称申报推荐工作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负责申报人员资格审查、奖励审查和日常工作。方案制定后,由校领导班子、教代会讨论通过。
2、个人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向办公室业务人员提交评审条件中规定的必备证书及材料(毕业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奖励证书,论文等)。
3、互相验证。在晒件的基础上,组织参评教师互相审核材料及各种荣誉奖励和业绩证书。工作小组汇总,剔除无法证实的“问题证书”后,向全体参评教师公布结果。所有参评教师对证件材料审查结果要逐一签字。所有相关材料必须归档封存。
4、资格审查。学校成立评审工作小组。校长张建国为组长,办公室马莉为副组长,王立新郝玉生 郑淑华 邓秀侠 吕凤娟 刘桂华 尤佳 王玉双 王广英 王雪英为成员。评审小组负责组织评审工作的具体执行,依据学校评审方案,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工作经历、业绩成果)等奖励证件证书进行甄别真伪和赋分排序审查,审核后将符合条件人员的相关信息张榜公示(公示期5天)。
四、相关规定
1、获奖证书年份的确定:获奖证书或相关文件明确获奖年度的,为所明确年度的荣誉奖励,没有明确获奖年度的,为发证年份或批文签发年份的荣誉奖励。
2、量化考核赋分成绩出现并列时,以任职资格早的优先,二次并列时以教龄时间长的优先,再次并列时以年龄大的优先。
五、职称评定的时间安排
1、2021年7月20日,办公室公示教育局职称评审文件。
2、2021年7月20日,成立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报名,制定遵化市职教中心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3、2021年7月24日上午,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遵化职教中心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4、2021年7月24日下午,参评人员资格审查,参评教师互相审核材料及各种荣誉奖励和业绩证书。所有参评教师对证件材料审查结果要逐一签字。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学校职称评定方案。
5、2021年7月25日,评审工作小组审核参评教师材料及各种荣誉奖励和业绩证件,量化赋分,公示评审结果。
6、2021年7月26日下午,公示人选,确定推荐人选,形成书面决议,面向全体教师通报,并公示决议。
此方案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文件和精神执行。
附:
1、 遵化市职教中心职称申报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 遵化市职教中心职称申报推荐工作评审工作小组名单
3、遵化市职教中心2021年申报高、中级职称量化赋分细则
4、遵化市职教中心2021年高级讲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5、遵化市职教中心2021年讲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2021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