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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
2017-11-17 09:38:42 来源: 作者:【 】 浏览:1916次 评论:0

遵化职教中心机电技术应用专业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

一、总则

第一条  根据我校办学思路,为加强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步伐,提高专业教学与生产实际行动的有效对接,培养与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紧密结合的应用型人才,特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第二条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是指导机电专业教学目标和人才培养方向,确定专业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审定专业教学计划,搞好课程设置和课程建设,提高科研能力和教学水平的智囊和指导机构。

第三条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宗旨是:博采行业精英的专长,集中专家智慧和经验,为专业建设和发展出谋划策。

二、组织机构

主 任 委 员 :

张连生  遵化职教中心机电技术应用专业主任

副主任委员 

陈卫忠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哈佛分公司总经理

             郝玉生、孔维柱、王贺军:  遵化职教中心机电技术应用专业副主任

专业建设顾问:

            陈卫忠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哈佛分公司总经理

崔艳梅  北京恒成立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伟  天津市伟创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马玉柱  河北中钢钢铁有限公司机械动力部部长

        员:王玉双  遵化职教中心机电技术应用专业

电工教研组组长

于艳红  遵化职教中心机电技术应用专业

机电一体化教研组组长

卞小双  遵化职教中心机电技术应用专业

实习指导教师

王述雨  遵化职教中心机电技术应用专业

实习指导教师

孔维柱  遵化职教中心机电技术应用专业

实习指导教师

吴秀娟  遵化职教中心机电技术应用专业

实习指导教师

三、活动形式

第一条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在学校同一领导下。

第二条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由专业骨干教师和企事业单位具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专家联合组成,校外委员由学校授予聘书。

第三条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机电专业负责。

第四条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为委员会会议召集人。

第五条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有关委员参加的多种形式的专题会议因需要而定。

四、职责与作用

第一条  根据地方经济的发展,预测行业市场对本专业人才的需求,对人才培养目标、规格进行指导、决策。

第二条  审议本专业的建设、改革、规划,指导重点、特色专业创建工作。

第三条  指导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制定和修订,指导教学计划的实施、专业实习的安排等工作。

第四条  指导实践性教学环节;指导校内外实习基地的建设。

第五条  审议专业教材建设计划,指导参与有中职特色校本教材的编写。

第六条  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分析、评价毕业生质量。

第七条  为专业教师开展社会服务提供条件,指导专业教师“双师”培训。

第八条  指导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研讨本专业在地方经济建设中发展的新动向、新课题,使专业建设更加适应地方经济建设的需要。

第九条  审议委员会提出的其他议项。

第十条  聘请企业专家所在企业享有毕业学生专场招聘优先权和其它方面与学校合作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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