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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2021-11-27 15:04:24 来源: 作者:【 】 浏览:1387次 评论:0

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是以专业人才培养为目标,对学生进行实践能力训练、职业综合素质培养的重要场所;也是对教师进行实践锻炼,科学研究,技术应用、开发、推广的重要场所。为进一步促进和规范我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与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确保学生顶岗实习、生产实习落到实处,全面规范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一)按照统筹规划、合理设置、互惠互利、全面开放和资源共享的原则建设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二)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紧密结合,尽可能选择专业对口、工艺和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条件好、管理水平高、生产任务比较充足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合作;原则上每个实习基地应能同时容纳30人以上集中实习,使学生在实际的职业环境中顶岗实习。

(三)全面规划,协调发展,避免重复,努力提高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利用率。各专业要结合专业的特点和教学改革的需要,原则上要求每个专业必须建立5个以上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有条件的专业,还要建立自己相对独立的产学研相结合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四)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要走共同建设、共同发展的道路。

(五)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原则上由学院负责建设与日常管理,实践教学中心代表学校参与管理,统筹协调全校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二、工作职责

(一)实践教学中心工作职责

1、落实和组织实施学校实习实训基地规划,对全校各专业实习实训基地的工作进行统筹协调。

2.按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的要求,督促各专业建立能满足教学需要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3.组织对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协议签订、挂牌等。

(二)专业组工作职责

1.各专业组根据专业特点和教学需要,负责选择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合作单位,负责与单位洽谈具体建立专业实习实训基地的事宜。

2.负责选聘实习实训基地的指导教师,保证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日常管理和实习指导等工作的开展。

3.负责与实习实训基地的联系,并与实习实训基地的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共同管理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

4.协助做好实习实训基地与学校之间经常性的联系和业务往来、项目开发等。

5.每次实习实训提前1~2周与基地有关部门人员协商实习实训的安排;建立实习实训基地的档案,接收考评等。

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职责

(一)为学生提供包括基本技能和综合能力两方面的实践环境,使学生在真实环境下进行岗位实践,培养学生解决生产实践和工程项目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的技术及管理能力,取得实际工作经验,培养团队协作精神、群体沟通技巧、组织管理能力和领导艺术才能等个人综合素质,为学生今后从事实际工作打下基础。

(二)负责实习实训基地的正常运转,保证学生所处的工作环境都是真实环境,执行的规范都是职业标准,实训的项目和学生今后所从事的职业及工作岗位要求一致,使学生能在实际工作岗位中进行职业规范化训练。

(三)指定专人负责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一系列考勤、考核等工作,同时对学生进行安全、劳防、保密等规章制度及员工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使学生在实训期间养成遵纪守法、规范操作的习惯;从思想上热爱本职工作,培养学生爱岗敬业的精神,进行职业道德培训,并负责对实习实训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四)指定有关职能部门组织、管理实习实训工作,协助校方一起考察选派政治素质好、实践经验丰富、具有一定理论水平、责任心强的专业人员担任实习实训指导工作,并保持相对的稳定。

(五)与校方的实习实训带队教师共同组成考评小组,对实习实训学生进行全面的考核评定,对顶岗实习的学生共同签发《工作经历证书》。

(六)为教师提供部分实践岗位,承担“双师”素质教师的培训任务。

(七)积极协助学校处理学生实习实训中的其他事宜。

四、实习实训基地协议签订

(一)各专业组与专业实习实训基地双方有合作意向,在符合建立专业实习实训基地条件的基础上,经协商报实践教学中心,由实践教学中心牵头,会同学校相关处室草拟协议书;由实践教学中心和相关专业代表参加,代表学校与基地所在单位签订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协议书。

(二)协议书内容应包括:1、双方合作目的;2、基地建设目标与受益范围;3、双方权利和义务;4、实习实训师生食宿、学习、交通等安排;5、协议合作年限;6、实习实训期间意外事故处理;7、实习专业项目及内容;8、其他。

(三)学校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书后,由实践教学中心统一制作“遵化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实习实训基地”牌匾。校外专业实习实训基地的挂牌须经学校批准,并在实践教学中心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档案。

五、组织与管理

(一)每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要成立有企业技术人员和实践教学中心、各专业组人员参加的教学管理机构,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共建共管的管理模式。

(二)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管理按实习实训基地所在单位相关规定及管理办法执行。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调整与撤销,应经合作双方同意。

(三)加强对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指导,建立定期检查指导工作制度,协助实习实训基地解决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帮助实训基地做好建设、发展、培训的各项工作。

(四)加强专业实习实训基地学生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的管理,对实习指导教师的学历、技术职务和技能水平进行审查,以保证实训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和实训基地建设的不断加强。

(五)深化教学改革,与实习实训基地协商不断开发新的实训项目,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以保证教学质量与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六)学校和企业共同做好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切实做好实习实训学生的管理工作。

六、实习实训基地指导教师选聘

(一)选聘原则

本着有利于强化学校与专业实习实训基地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利用社会人力资源,有利于调动专业实习实训基地指导教师教学积极性,有利于保证实习实训计划和实习实训大纲的落实,提高实习实训教学质量的原则。

(二)选聘条件

选聘热心教育教学工作,有一定的实习实训指导经历,教学态度认真,教学效果好的现场技术骨干或能工巧匠作为指导教师,签订聘任协议,纳入教学管理与考核,建立学校校外实训指导教师库。

七、检查与评估

(一)为促进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和规范管理,学校将从基地建设与管理、基地条件、实习实训效果、特色与创新等方面对实习实训基地进行不定期的评估、考核,实践教学中心将不定期地组织对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进行检查。

(二)对协议到期的实习实训基地,根据双方合作意向与成效,可办理协议续签手续。

(三)学校定期组织开展示范专业实习实训基地、优秀带队教师、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并给予表彰。

Tags: 责任编辑:祁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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