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市教育局文件
遵教字〔2020〕5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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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化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9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教育办、市直学校,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遵化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遵职改办字〔2020〕12号文件精神,现对2019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各单位要严格按遵职改办字〔2020〕12号文件、《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即唐人社〔2011〕1号)、本单位聘用方案及聘用条件、最新岗位设置方案组织实施聘用工作。严格遵循《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三章“岗位聘用程序”:一是建立组织。要成立专门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岗位聘用工作的具体实施;二是制定方案。确定竞聘岗位,明确竞聘条件、广泛征求意见,经本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竞聘方案;三是公开竞聘。公布竞聘岗位及职责、聘用条件等事项,竞聘人员申请竞聘,对竞聘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组织竞聘;四是确定聘用方案。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竞聘结果提出拟聘意见,聘用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决定聘用方案,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到会,聘用结果、方案在单位公示七天;五是核准聘用方案。各单位经主管部门初审后报职改办核准。六是签订岗位聘用合同。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教育局将深入基层单位,了解情况。对不按规定执行的,不予核准聘用方案。单位出现专业技术人员举报、信访等情况,须将问题调查核实后,视情况办理。属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追究单位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聘用范围和时间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在职在编,并经评审、考试、认定取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填表时间为2020年1月2日;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报批手续的,批准聘用时间为2020年1月3日,并从聘用时间的下月起兑现工资。
三、聘期
为了在出现空岗后,能在次年及时晋升岗位等级,统一规定聘期为1年。聘用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2020年12月。2020年1月1日- 2020年12月31日之间退休的,聘期截止时间为法定退休时间。
四、聘用相关要求
(一)人数计算
各单位以最新的岗位设置方案为准。对于副高级及以下层级岗位设置数额多于实有人数的单位,以实有人数按岗间比例划分等级聘用(等级数量计算四舍五入),但如专业技术人员在上次岗位聘用后年度考核优秀等次3次以上(含3次);或其达到了晋升上一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或其符合本等级职称破格申报评审条件且在本等级聘期满1年的,可在岗位设置数额内聘用到上一等级岗位。
(二)超结构比例的聘用
对已经超岗位设置数额聘用的单位,可采取退二补一的方法,逐步达到设岗结构比例。
(三)人事代理的聘用
按实有人数及岗位设置的相关比例,单独聘用,单独填表,已调整了工资关系的人事代理人员在原聘用单位聘用。
(四)受处分人员的聘用
受政纪处分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唐人社字〔2012〕125号)执行。受党纪处分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聘用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执行。受处分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定为合格以下等次的,如低聘岗位等级,在聘期考核合格后,不视为恢复原聘岗位等级。
(五)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人员的聘用
中小学教师系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副高级职称人员在调入城区单位时,须按规定重新评审后再聘用。
五、聘用所需荣誉奖励条件
按照《遵化市教育局关于高级教师晋升岗位等级聘用奖励条件的通知》执行。因2019年度荣誉奖励暂无政府批复,为保持政策一致性,在本次聘用中不予使用。职称评审当年未用上(次年颁发)的政府荣誉奖励、唐山先进教学工作者等,在聘用晋升等级时视为有效奖励。
六、做好管理岗位、工勤岗位转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冀职改办字〔2015〕270号)中“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转岗到专业技术岗位一年以上,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并解聘原岗位聘用合同,方可竞聘专业技术岗位”的规定,各单位要严格控制专业技术岗位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岗位设置数额转聘。严格转聘条件,转聘原则上要符合专业技术岗位规定的相应学历、资历等条件。要严格按人事管理权限逐级核准备案,各事业单位需经主管部门核准同意后报人社局人事管理科、职改办备案。未经备案的,在管理岗位、工勤岗位上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不予认可。管理岗位转岗人员,原在专业技术岗位时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转聘时可予以认可,但在聘用时应参加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原则上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最低等级岗位。
七、强化聘期考核和聘后管理
各单位对上一个聘期(1至3年)的岗位履职情况要认真进行考核,将聘期考核结果作为此次年度聘用赋分的重要依据,形成“能上能下”的竞聘氛围。
(一) 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可按照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办法执行,聘期考核以岗位职责为依据,突出能力业绩,分级分类考核。考核业绩成果统计时间为上一个聘期内。
(二)要将聘期考核结果作为聘用的重要依据。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聘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聘期内未完成受聘岗位规定的岗位职责或工作任务;聘期内有一个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聘期内有违反执业(职业)相关法律法规或单位相关规定引发事故、给单位造成损失和影响的。
(三)聘期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续聘原岗位或者申报同职务更高级别岗位,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予续聘,根据不同情况,给予低聘、转岗直至解聘。(因病、事假累计超过本年度半年的,年度考核定为合格以下等次的人员,各市直学校(乡镇教育办)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并通过教代会研究决定是否续聘或低聘,如低聘一个岗位等级,再聘期考核合格后,不视为恢复原聘岗位等级。在聘用时需提交相关会议记录、公示材料等。)
(四)对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在年满五十五周岁未按规定提出自愿退休申请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女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在一线专业技术岗位,并按所聘岗位参加考核。
八、聘用方案的审批
(一)验审时需提交的材料
1.单位出具聘用情况专题报告:包括单位聘用组织情况(聘用办法、条件,竞聘程序,排名情况。公示材料:单位聘用方案及结果(网站公示截图或公示栏照片等)、单位岗位空缺情况、本次聘用情况、聘后岗位空缺情况等(报告要求本单位领导及单位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公示期为7天。
2.唐山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
3.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方案审批表(纸质与电子版)
4.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花名册(纸质与电子版)
5.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解聘人员花名册(纸质与电子版)
6.上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方案审批表原件;
7.流动人员相关资料:调令或任职文件,外地调入人员提供认定后的相关材料。
8.《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手册》。
9.从管理岗位、工勤岗位转岗到专技岗位需提供主管部门转岗审核表
10.新聘人员提交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聘用专业技术初级岗位,也必须提交相应级别的证书。新聘五、六级岗位人员的必备奖励证书原件、复印件、《高级教师晋升岗位等级必备证书统计表》(复印件及统计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校长签字)。对尚未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各单位在聘用时可以批复文件为准聘用,不得以无资格证书为由取消符合聘用条件人员的竞聘资格。
(二)完成期限
2020年5月15日前完成,请各单位务于规定时间到市教育局人事科职改办验审,逾期转入下一年度聘用工作。如有问题及时电话(6617541、8730576)联系。
附件:1.遵职改办字〔2020〕12号电子版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3.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
4.关于高级教师晋升岗位等级聘用奖励条件的通知
5.关于年满55周岁女高级教师聘用的补充说明
6.专技岗位聘用方案审批表
7.2019年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情况登记表
遵化市教育局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