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市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表 |
参评人:李艳辉 工作单位:遵化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专业:计算机 |
项 目 |
赋分内容及赋分标准 |
得分 |
师德表现 |
按《遵化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评价办法(试行)》进行评价,满分5分。 |
5 |
任现职 年限 |
超出申报评审条件规定年限的,按每年0.4分累加计分。 |
3.6 |
专业技 术年限 |
以人社部门核定的“三龄结论”为准。按实年计算,按每年0.3分累加计分。 |
7.2 |
学 历 |
中专(师)1分,专科2分,本科3分,双学士及单证研究生4分,双证(学位证、毕业证)研究生5分。教师专业合格证,按同级别学校合格学历计分。 |
3 |
荣誉奖励 |
市直学校(园)、乡镇教育办级: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每次1分。 |
6 |
遵化市级:遵化教育局级名师、先进教学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每次1.5分;政府级嘉奖每次2分;优秀教师、三等功每次3分。 |
11.5 |
唐山市级:市教育局级名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学工作者每次3分;政府级优秀教师、二等功每次4分;十佳教师、劳动模范每次5分。 |
4 |
省级:教育厅级名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学工作者每次4分;优秀教师每次5分;政府级劳动模范每次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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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教育部级名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学工作者每次6分;优秀教师每次8分;政府级劳动模范每次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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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成果 |
教学成果奖及课题研究。 |
3 |
优质课(含示范课、观摩课)、说课、教师(职工)技能大赛。 |
6 |
教案、课件、软件(网页)、教具、教学设计、基本功比武、教学案例、征文(优秀论文)。 |
10.6 |
各学科竞赛获奖学生辅(指)导教师、教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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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教师 |
遵化市级0.5分;唐山市级1分;省级2分。 |
2 |
学科带 头人 |
遵化市级1分;唐山市级2分;省级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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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著 |
公开出版学术著作(有ISBN统一书号),第一作者或主笔,1部计5分;其他作者,1部计1分,累加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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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 |
公开发行的本专业正式期刊(有CN国内统一刊号)发表独立撰写的论文,每篇0.5分,满2分封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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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 |
完成继续教育并经教育、人社部门审验合格的计5分,不经审验或不合格的不予计分。 |
5 |
合 计 |
满分控制在100分以内。 |
66.9 |
说明:得分不足60分的,不得通过评审表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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