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市中小学 一 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表 |
参评人: 吴秀娟 工作单位: 遵化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专业: 计算机 |
项 目 |
赋分内容及赋分标准 |
得分 |
师德表现 |
按《遵化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评价办法(试行)》进行评价,满分5分。 |
5 |
任现职年限 |
按实年计算,超出申报评审条件规定年限的,按每年0.4分累加计分。 |
6 |
专业技
术年限 |
以人社部门核定的“三龄结论”为准。按实年计算,按每年0.3分累加计分。 |
5.4 |
学 历 |
中专(师)1分,专科2分,本科3分,双学士及单证研究生4分,双证(学位证、毕业证)研究生5分。教师专业合格证,按同级别学校合格学历计分。 |
3 |
年度考核 |
年度考核为“优秀”,当年未获得嘉奖和记功的人员(即“单优”人员),每次“优秀”加1分。 |
1 |
班主任 |
班主任每学期加0.25分,满3分封顶。 |
3 |
荣
誉
奖
励 |
市直学校(园)、乡镇教育办级: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每次1分。 |
3 |
遵化市级:先进教学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每次1.5分;嘉奖每次2分;名师、名校长、政府优秀教师、三等功等每次4分。 |
2 |
唐山市级:优秀班主任、先进教学工作者等每次3分;名师、名校长、政府优秀教师、二等功、十佳教师、劳动模范等每次8分。 |
6 |
省级:优秀班主任、先进教学工作者等每次8分;名师、名校长、省(人社部门)优秀教师、劳动模范等每次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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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优秀班主任、先进教学工作者等每次15分;名师、名校长、全国优秀教师、劳动模范等每次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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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成果 |
教学成果奖及课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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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课(含示范课、观摩课)、说课、教师(职工)技能大赛。 |
11.5 |
教案、课件、软件(网页)、教具、教学设计、基本功比武、教学案例。 |
3.3 |
各学科竞赛获奖学生辅(指)导教师、教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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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教师 |
骨干校长、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遵化市级1分,唐山市级2分,省级及以上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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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
学质量 |
市直学校(园)教育教学质量控制在20分以内,乡镇教育办教育教学质量控制在5分以内。 |
5 |
论 著 |
公开出版学术著作(有ISBN统一书号),第一作者或主笔,1部计5分;其他作者,1部计1分,累加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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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文 |
公开发行的本专业正式期刊(有CN国内统一刊号)发表独立撰写的论文,每篇0.5分,满2分封顶。由教育部门逐级推荐上报的优秀论文(征文)遵化市级0.25分,唐山市级0.5分,省级1分,国家级2分,累计满3分封顶。 |
0.25 |
继续教育 |
完成继续教育并经教育、人社部门审验合格的计5分,不经审验或不合格的不予计分。 |
5 |
综合考评 |
结合学校常规管理、绩效考核结果及教师工作实绩进行考评,考评成绩控制在40分以内。 |
20 |
合 计 |
满分控制在100分以内。 |
79.45 |
说明:得分不足60分的,不得通过评审表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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