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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组织机构及章程
2017-11-16 10:43:13 来源: 作者:【 】 浏览:2958次 评论:0


一、总   

第一条 根据我校办学思路,为加强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步伐,提高专业教学与生产实际动的有效对接,培养与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紧密结合的应用型人才,特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第二条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是指导机电专业教学目标和人才培养方向,确定专业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审定专业教学计划,搞好课程设置和课程建设,提高科研能力和教学水平的智囊和指导机构。

第三条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宗旨是:博采行业精英之专长,集中专家智慧和经验,为专业建设和发展出谋划策。

二、组织机构

主任委员:王立新  遵化职教中心教导处主任

副主任委员:王连国  唐山冀东提升机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

弥永刚  唐山一超重型矿山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海军  唐山益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俊海  北京志能祥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理

              田晓娟  唐山冀东矿山机械厂副厂长

         员:张连生  遵化职教中心机电专业部主任

              郝玉生  遵化职教中心机电专业教研组组长

              孔维柱  遵化职教中心机电专业实习指导教师

王贺军  遵化职教中心机电专业实习指导教师

王术羽  遵化职教中心机电专业实习指导教师

李 栋   遵化职教中心机电专业实习指导教师

三、活动形式

第一条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在学校统一领导下。

第二条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由专业骨干教师和企事业单位具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专家联合组成,校外委员由学校授予聘书。

第三条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机电专业负责。

第四条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为委员会会议召集人。

第五条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有关委员参加的多种形式的专题会议因需要而定。

四、职责与作用

第一条 根据地方经济的发展,预测行业市场对本专业人才的需求,对人才培养目标、规格进行指导、决策。

第二条 审议本专业的建设、改革、规划,指导重点、特色专业创建工作。

第三条 指导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制定和修订,指导教学计划的实施、专业实习的安排等工作。

第四条 指导实践性教学环节;指导校内外实习基地的建设。

第五条 审议专业教材建设计划,指导参与有中职特色校本教材的编写。

第六条 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分析、评价毕业生质量。

第七条 为专业教师开展社会服务提供条件,指导专业教师“双师”培训。

第八条 指导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研讨本专业在地方经济建设中发展的新动向、新课题,使专业建设更加适应地方经济建设的需要。

第九条 审议委员会提出的其他议项。

第十条 聘请企业专家所在企业享有毕业学生专场招聘优先权和其它方面与学校合作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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