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物资保管员职责
1.熟悉所保管物品的型号、规格、性能和用途,详细了解保管物品的技术性能和保管条件,不允许任何人私自更换所管物品的存放地点。
2.按仪器设备和物资的不同性能和要求,经常做好所管物品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冻、防腐等工作,并经常检查防范事故的发生。
3.认真执行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负责办理本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低值易耗品和材料的领用、发放、调拨、借出等手续;负责追查物资的损坏、丢失的原因。执行赔偿制度。
4.对所保管的物资,定期进行两次核查盘点,做到技术资料完整、附件齐全、性能良好。对用后还回的仪器,做好检查保养和整理工作,对确实不能使用的仪器设备提出报废意见,经过专门小组讨论后,方可报废销账。
5.向本部门主任定期汇报所管物资的消耗与库存情况,及时提出维修和购置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