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市职教中心
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方案
课堂教学是整个教育、教学过程的最主要环节,加强教学质量监控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保证全面、动态检查并监控课堂教学过程,提高学校课堂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监控与评价对象、内容
监控与评价的对象为全体任课教师(含兼职教师),通过监控教师课堂教学态度、教学进度、教学内容、教学能力与方法、教学效果、课程考核等执行情况,充分体现课堂教学评价的公正、公平。
二、监控系统的构成与措施
(一)课堂教学质量监控系统的构成
课堂教学质量监控,实行学校和专业部两级管理。
1、学校课堂教学质量监控系统,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牵头,教务处组织学校教科研督导室负责实施。
2、各专业部由专业部主任牵头,组织主任助理及教研组长负责实施。
(二)课堂教学质量监控措施
1、教学检查制度
教学检查制度包括日常教学秩序检查、期中及期末考试纪律的检查、定期检查教师教案、学生作业、学期教学完成情况与课程考核工作检查。由教务处牵头,以各专业部自查为主,教务处负责督促检查。
2、听课制度
听课制度有利于教师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形成良好的教研风气,也是实施教学质量监控的有效措施。听课人员进入课堂听课时,要认真做好听课笔记,填写《课堂教学评价表》,由专业部组织及时评课,交换意见。
3、督导制度
强化教学督导工作是完善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实施有效的教学监控的重要措施。教科研督导室成员要按照学期工作重点深入课堂听课、做好教学检查和各种教学抽查工作。
4、学生评教制度
学生评教是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方面。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每学期分期中、期末两次进行,挑选班级中责任心强的学生代表,按照公正、客观、公平的原则,做到每一门课、每一位教师都要参与评价,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任课教师本人。
三、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
教师每学期的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由备课、讲课、作业批改、群众互评、学生评价、专业部主任评价、实训中心评价等七部分构成,具体评价办法如下:
1、备课(20分)(实习指导教师的备课分数满分为15分)专业部评价占70%,督导组评价占30%。专业部每月评价一次,每月公布一次。
将全体任课教师的教案依其教案数量、教学目标、重点难点、教材处理、教学内容及过程、教学思路设计等项目按质量赋分。其中在18-20分之间的占25%,在15-17.99分之间的占60%,在12-14.99分之间的占15%。
2、讲课(20分)专业部评价占70%,督导组评价占30%。
由各专业部主任结合教研组长根据学期内对任课教师的听课情况,对任课教师赋分。其中在18-20分之间的占25%,15-17.99分之间的占60%,12-14.99分之间的占15%。
3、作业批改(10分)(此项实训教师满分为5分)专业部评价占70%,督导组评价占30%。专业部每月评价一次,每月公布一次。
将全体任课教师的学生作业批改质量按作业次数、作业量、批改次数及质量等内容进行赋分,其中9-10分占25%,7.5-8.99分占60%,6-7.49分占15%;实习报告可作为实习指导教师的作业内容。没有批改任务的学科(如体育课)可将此项分数分成4分和6分,然后按其备课和讲课两项得分的权重分别加到备课和讲课两项分数中去。
4、群众互评(25分)
各组成员根据个人在实际中的具体工作表现,按每个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给予排队。其中22.5-25分的占25%,18.75-22.49的占60%,15-18.74的占15%。
5、学生评价(10分)
以教务处结合专业部组织的学生对任课教师的教学评价统计汇总结果为准。学生评价每学期两次,分期中和期末,每次及时公布,最后取平均分。
6、专业部评价(15分)由专业部组成综合评价小组,根据个人在实际中的具体工作表现,按每个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给予排队。赋分区间15-9分。(实习指导教师的专业部评价为10分)
7、实训中心评价(15分)
实训中心对实习指导教师的评价占15分,学期初由实训中心结合专业部确定出评价对象,具体办法由实训中心制定。
3、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 。
(1)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作为任课教师计量工资评定及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2)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评定及各项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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