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课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的教学工作,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适应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荽,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市中职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规程。
第二条 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必须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与时俱进和改革创新。以德育为核心,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戏能力 为重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第三条 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应遵循职业教育教学规律,结合 学校特点,耍以社会需要和学生的成才愿望为出发点,提高工作效率,维护教学拱序,推动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第四条 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要有利于推进学生有个性的全面发展,拓展其实践创新能力;有利于教师创造性工作,有利于深化改车,有利手与各类教育的沟通与街接,充分利用计算机及网络等 现代手段,实现教学管 理的信息论、程厅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二章 课程管理机构
第五条 职业教育课程委员会由校长、副校长、教务处主任、机电部主任、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和指导专家组成。
第六条 课程委员会负责遵化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课本课程计划与实施。
第七条 校长全面负责中职课程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把握课程开发的方向,确保课程专项经费的落实,审核各级各部门课程实施计划和效果,联系相关课程指导人员和家长资源协同做好课程的开发与实施。
第八条 机电部主任负责指导课程实施的具体工作,主要包括:(1)制定具体的课程实施计划,排定课时。
(2)根据教师实施课程过程中的问题和需要,制定课程培训计划,并负责计划的全面落实。
(3)对教研组开展的教研活动进行具体的落实和督促,审验各专业各班的教学计划,指导教师对职教学生进行全面发展的教育,为学校课本课程的开发和应用提供各种保证。
(4)检查各专业各班课程实施情况,收集相关资料和数据,发现问题及时向课程委员会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5)坚持每月询问各专业各班课程实施的相关情况,并及时与教师交换意见。
第九条 教师是课程实施与开发的主体,每学期要根据职教学生的实际实习情况和职教学生的发展目标,开发校本课程。
第十条 家长是课程实施过程中的重要资源,学生家长应对学校课程设置提出建议和反馈。
第三章 课程内容与实施
第十一条 每年初学校的课程委员会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市中职校的实际情况制定课程目标,设置课程内容。
第十二条 强化课程实施的动态管理,每学年针对预定的课程计划来进行实践研讨,并适时地调整与删减相应的课程方案内容,以保证课程的平衡。
第十三条 积极落实以发展为导向的课程评价,根据实施的状况不断完善课程评价体系,以检测课程实施的效果。
第十四条 严格落实理论与实践并重的实施原则,在学校的实习实训中教师有机地运用预设与生成的策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五条 注重环境在课程中的积极作用,每学期初全校师生一起积极参与设计符合课程要求的校园大环境与班级小环境,创设适合职教学生发展的安全、富有实践性、自主的课程化环境。
第十六条 每学期主动收集家长、实习单位的意见,参与课程建设的具体活动。如家长问卷、社会实践活动、家长会等,整合家庭、企业的各方资源,实现家企校三方共育。
第四章 课程培训
第十七条 学校要将课程培训列入校本培训体系之中,确保课程培训经费的落实。
第十八条 学校要根据教师实施课程中的具体问题和困惑制定课程培训计划。
第十九条 每学期期未,组织课程培训情况的考核,收集教师关于课程培训的意见,分析课程培训效果,拟定下一阶段课程培训方案。
第五章 课程评价
第二十条 课程委员会每学期聘请和组织校外专家的讲座,为课程实施和开发作专业指导。
第二十一条 课程培训要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每学期组织开展一至二次有目的、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校本课程研讨活动,每位老师在一学期中至少上一节校本课程观摩研讨课。
第二十二条 课程培训要根据培训目标,灵活运用专题讲座、沙龙研讨、集体备课、案例研讨、课题研究等形式,提高课程培训的实效性。
第二十三条 校本课程的评价分为对课程本身的评价、对教师教学情况及对学生学习情况的评价。学校倡导“以人为本,促进发展”的评价机制,以过程评价、自我评价、动态评价、发展评价为主。
第二十四条 评价伴随在学习过程中。教师在教学中要根据观察到的学生的学习表现,给予适当的鼓励或指导性评价。
第二十五条 评价主体开放。教师、学生、学生家长、学校管理者及企业负责人都有权对开发的学校课程功能做出评价。
第二十六条 评价方式动态。给予多次评价机会,通过对学生的理解能力、表达能力、操作能力、探究能力、情感态度等方面的定性描述,促进学生能力的提高与发展。
第二十七条 评价方法可利用观察、作品、测试、表演、竞赛活动情况记录的方式做出单项或综合评定。
第二十八条 教师评价采取自我评价及发展性评价为主,使教师在课程开发的过程中能有效利用资源,创出职业教育学校课程特色。
第二十九条 学生的评价采取教师评价、自我评价和家长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第六章 课程激励
第三十条 倡导主动学习课程开发的理论和技术。对优秀的课程论文、教案、教育笔记、观察记录,学校将向市以上教育研究部门推荐发表,并视级别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