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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化市职教中心关于2017年优秀教师评选工作的实施方案
2017-08-01 21:39:58 来源: 作者:【 】 浏览:3581次 评论:0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大力推进我校优秀教师的培养,营造有利于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机制,弘扬校园正气,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表率作用,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立德树人,促进我校教育教学的全面发展和提升,特制定职教中心“优秀教师”评选工作实施方案。
    一、推荐对象及名额
    推荐对象:职教中心全体教职工
    推荐名额:4人(班主任2人、一线教师1人,管理人员1人)
     二、推荐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和践行《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到依法从教;
    3.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敬业爱生,明礼诚信,为人师表,廉洁奉献,在社会、家长和师生中有良好的声誉;
    4.有良好的业务素质,注重实施素质教育,善于运用科学的教育思想和先进的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实践,在培养和输送人才等方面成绩突出;
    5.热爱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在学校改革与发展、管理与服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及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依上级及学校有关规定,有以下情况者取消本学年评选优秀教师资格:
    ①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②私自办班搞有偿家教; ③擅自收费;④歧视差生,体罚学生 ⑤发生过教学事故。
    三、推荐办法及指标分配
    1、为使评选公平、合理,本次评选采取各处室专业部推荐优秀教师候选人的办法进行。
    2、各处室专业部推荐候选人指标如下:

处室、专业部 推荐指标 备注
机电部 6 班主任4人、任课教师2人
财经部 2 班主任1人、任课教师1人
建工部 4 班主任3人、任课教师1人
学前部 2 班主任1人、任课教师1人
办公室、招生、就业处 2 管理人员
教务处 2 管理人员
政教处 2 管理人员
总务处、培训处 2 管理人员
 












    3、学校将按评选方法从推荐候选人中确定4名为遵化市优秀教师,没有评为遵化市优秀教师的为校级优秀教师。
    四、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本次优秀教师评选活动的组织和领导,学校特成立由校长张建国任组长、副校长刘大鹏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五、评选步骤和方法
    为让评选公开、公正、公平,本次活动拟采取以下步骤及方法进行:
    1、各处室专业部推荐候选人(8月2日):各处室、专业部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做好推荐候选人主要事迹介绍准备(每人限时3分钟以内)。
    2、组织评选(8月4日):被推荐人述职(限时3分钟),评审小组人员对推荐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当场计票,统一排序,票数前4名为确定人选。
    3、公示(8月5日-10日):学校对确定人选在遵化市职教中心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4、推荐上报:
    被推荐教师填写《遵化市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审批表》。推荐遵化市优秀教师每人撰写2000字的事迹材料.所有事迹材料用第三人称,标题宋体2号加粗,正文仿宋3号。

Tags:优秀教师 责任编辑:张春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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