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留言 加入收藏 站内搜索

TOP

遵化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1-07-25 15:38:31 来源: 作者:【 】 浏览:2747次 评论:0

遵化市教育局

 

遵教字2021136

-------------------------------------

遵化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直学校、乡镇教育办:

7月13日,唐山市职改办召开2021年全市职称工作会议,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参照唐山市会议精神,结合教育实际现就做好教育系统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对象

截止202112月31日在编在岗未退休人员(含人事代理教师)。20211月聘用单位为准进行申报推荐

注:教职工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

二、基层评选程序

1.召开班子会。各单位要召开班子会通报2021年教育系统高、中级职称岗位和推荐指标》,成立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工作小组,确定评审工作小组成员,研究制定评审方案。  

2.召开教代会。各单位要召开教代会通报《2021年教育系统高、中级职称岗位和推荐指标》,讨论评审方案,审议评审工作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

3.公示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的评审方案、评审工作小组成员要在校内进行公示

4.组织报名。按照评审方案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参评教师报名,并提交材料。

5.互相验证。在晒件的基础上,组织参评教师互相审核材料及各种荣誉奖励和业绩证书。教师对存有疑问的证书可以向学校进行反映。领导小组负责对问题证书统一处理,剔除问题证书,对于无问题的证书做好解释工作后,所有参评教师对证件材料审查结果要逐一签字。所有相关材料必须归档封存。

6.审核证件。评审工作小组审核参评教师材料及各种荣誉奖励和业绩证件。无法提供佐证材料的原始证件和材料不予承认。剔除无法证实的“问题证书”后,向全体参评教师公布结果,并张榜公示。评审小组所有成员对参评教师证件材料审查结果要逐一签字。所有相关材料必须归档封存。

7.量化赋分。参照《遵化市教育局中小学教师申报高、中级职称量化考核指导标准(2017年修订)》(遵教字[2017]88号,以下简称“量化指导标准”)给参评教师量化赋分。量化指导标准规定之外证件的赋分由单位参照遵教字[2017]88号文件研究讨论后确定,但必须保持其赋分标准的一致性、公平性。量化赋分总分须控制在60-100分之间,在原始排序不变的前提下,所缺分值按统一权重系数折算计入“综合考评”项。任何单位不得另行设立述职答辩、说课(讲课)等主观性赋分项目。如需要答辩、说课(讲课)进行赋分的单位,提前向教育局提出申请。赋分结束后向全体参评教师公布赋分结果,并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所有相关材料必须归档封存。

8.公示人选。确定推荐人选,形成书面决议,向全体教师通报,并公示决议。

9.上报名单。上报推荐人选名单,填报《2021年遵化市中小学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花名册》。

三、职称申报评审时间安排

1.7月21日,上报《2021年遵化市中小学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花名册

2.7月27日,组织课堂能力测试。

3.8月2日至10日,局组织收取、验审高职纸质版档案。

4.8月16日至29日,局组织收取、验审中职纸质版档案。

5.组卷说明和要求,另行通知。根据上级要求,及时组织高、中职评审教师网上申报职称信息的填写,纸质版档案要拍照存档,以备网上申报所需。

四、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各市直学校校(园)(乡镇总校长)在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中是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带头履职尽责,层层压实责任。在职称申报推荐中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逐级负责,逐级把关,出问题,逐级逐岗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对申报单位一把手进行严肃处理。申报人员材料如有伪造、剽窃他人等弄虚作假行为的,除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外,两年内不允许申报晋升。

2.严格执行公示制度。要进一步增强申报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做到职称政策、空岗情况、局分指标、申报人业绩条件、推荐办法、推荐结果六公开。对所有申报人基本情况公示,包括申报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所学专业、工作经历、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何时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等。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业绩贡献情况公示,包括申报人思想政治表现及职业道德、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获奖情况、专利证书、论文(公开发表的须注明刊物期数)、著作、经济和社会效益等。公示时间一般为5—10天,公示地点要方便教师,便于查阅、监督。各单位要设置意见箱和监督电话,并负责做好来访接待及情况汇总等工作。

3.严格执行督查制度。职称评审期间教育局将组成督查小组,对职称申报推荐工作实行分区域包点督查。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则整改,二则通报,严重的追究责任。

 

                              遵化市教育局                         

                            20217月19


Tags:通知 责任编辑:刘冬梅
】【打印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 
上一篇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职称申报评审.. 下一篇遵化市职教中心2021年评审小组名单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图片主题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广告位